中大學生會今早發表解散聲明,指就校方獨立註冊要求徵詢法律意見後,認為學生會「不需要」獨立註冊,並面對「難以自處的兩難」,因此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,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。
聲明並未交代學生會屬會與其他中央組織、書院學生會於中大學生會解散後地位與去向。
聲明內容如下:
半世紀以來,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與全體師生風雨同行,共同成長。作為校園內唯一獲全體同學民意授權之代表機構,學生會於一九七一年由新亞、祟基、聯合三所書院之學生代表共同創立。多年來,學生會堅持民主自治、員生共治與書院聯邦之精神,為同學、為大眾謀福祉。
一直以來,作為中文大學一員,我們與校方關係雖時有張馳,仍有溝通之道。即使在風雨飄搖的日子,校方依然承認學生會在校內合法地位。然而,自今年二月以來,校方宣佈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,並要求我們向政府獨立註冊,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對此,學生會曾徵詢專業法律意見,大律師建議學生會「不需要」獨立註冊。若順應法律意見,學生會五十年之歷史恐終於此朝;否之,我們則難以自處的兩難。
有鑑於此,為同學最大利益著想,我們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,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。自此,歷五十一屆,堅持由民主程序產生的中大學生會,成為歷史。
無可奈何花落去,似曾相識燕歸來。感謝中大同學及社會各界多年來與我們同行。中大學生會雖已解散,但中大人仍在。
諸君珍重,有緣再會。
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
二零二一年十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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